北青报:公职人员辱骂记者 只是"个人行为"?

来源: 北京青年报2018-08-14 08:55:54

据报道,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日前公布了对市城乡规划局长安分局工作人员侯文化的处理建议,建议如下:一、停职检查;二、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政务处分。今年8月6日,因当地某小区业主质疑逃生通道被占用,石家庄市电视台《小吴帮忙》栏目记者到规划部门查阅相关规划图纸,侯文化辱骂记者并试图抢夺摄像机。

居民小区的逃生通道是不是被占用,有没有被加盖楼层,只要把情况说清楚就可以了,规划部门掌握着项目的初始设计图纸,本来就有责任配合新闻媒体的调查。以媒体为桥梁,及时解疑释惑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知道石家庄市长安区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反应为何如此激烈?记者就是过来查一查居民小区的设计图纸而已,又不是涉密,何必剑拔弩张、闹到非要抢摄像机的地步?

不要说记者来采访,就是一般公民若有查图纸的需求,规划部门也应热情接待并提供相应服务,这也是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侯文化歇斯底里地阻挠记者采访的情形看,此事必有蹊跷。若是事情清晰明朗,企业并没有占用逃生通道并加盖楼层,又何苦遮掩阻拦?

侯文化之所以如此失态,背后的事情恐怕不简单。一种可能是,不管是主动修改了规划,还是默许既成事实,规划部门都难辞其咎,担心曝光后被问责,所以不愿意媒体介入。另一种可能是,规划部门与企业已经达成默契,形成一致意见,不愿媒体再公开此事。

无论哪一种可能,规划部门拒绝媒体记者采访,都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媒体记者代表的是一个社会的正义力量,政府部门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舆论监督,而不是动辄打压媒体,更不应该与被监督对象暗通款曲,挤压公民权利。

早在2005年,中央办公厅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舆论监督工作,支持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基层单位不得封锁消息、隐瞒事实、干涉舆论监督。最近,山东、海南等省均表示积极支持舆论监督,要求政府主动把自己放在被监督的位置,欢迎、利用、包容、支持和保护舆论监督。

在前述事件中,尽管当地已经拿出处理建议,但似乎仅仅将问题归结为涉事公职人员的个人作风懈怠、态度恶劣,大有轻描淡写小事化了之嫌,这不是对待舆论监督的正确态度,当务之急是要深刻反思,政府部门究竟应该如何对待舆论监督,如何对待民众的质疑与批评。

责任编辑:hnnew00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在辽宁头条发表的言论,我们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辽宁头条)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